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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治校 行稳致远——滑县豫北高级中学聘请陈松华律师担任学校法律顾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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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和法律保护意识,营造和谐、健康、安定的校园环境,5月4日,滑县豫北高级中学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,特聘请湖北省嘉鱼县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华担任我校法律顾问。滑县豫北高级中学校长杜耀栋代表学校与陈松华主任签订了《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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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耀栋校长指出,学校聘请专家担任法律顾问,是学校发展的需要,是依依治校的需要,也是增强师生法律观念需要。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,是学校防范办学风险、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,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、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保证。我们坚信,在陈律师的全力支持与帮助下,我校定能全力推进依法治校,规范办学行为,提高教育质量,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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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松华律师表示,感谢杜老师教育之恩,将免费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,积极帮助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关于法律层面的问题。

 

     一是要主动担当,恪尽职守,为学校排忧解难,当好法律参谋。

 

     二是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,依法规范办学行为,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,把好“法律关”。

 

     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,提高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,当好法律宣讲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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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聘请法律顾问是学校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,充分体现了学校规范办学的信心和决心。今后,我校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,不断完善和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和管理效能,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安全稳定,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。